??????清明節(jié)即將到來,按照民俗傳統(tǒng),大家都會返鄉(xiāng)祭拜逝去的親人。緬懷親人本是正常事,但每年因清明祭奠而引發(fā)的火災卻時有發(fā)生,有的甚至造成重大損失,不僅要承擔巨額賠償,還會因觸犯刑律而獲罪。不信?趕緊來看看案例吧!
??????案例一
??????孫某因上墳燃燒紙錢
??????不慎毀林百畝獲刑一年六個月
??????2014年4月3日,孫某到榮成市某村林地為其父祭奠,依照民俗點燃紙錢,不料在焚燒紙錢時,燃燒的紙錢被一陣風吹到墓地旁的草叢中,隨后火勢一發(fā)不可收拾。由于當天天晴、風勢較大,燃燒的紙錢引燃了周圍的枯草,并蔓延至周邊山林,引發(fā)了森林火災,造成某村及鄰村集體所有的林地被引燃,過火林地面積共計117畝,數(shù)種珍稀植物遭到毀壞。
??????榮成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孫某違反國家森林防火有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,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下擅自野外用火,引發(fā)森林火災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失火罪。鑒于孫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,可以從輕處罰,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。
??????案例二
??????宋某祭祀引發(fā)火災被判緩刑一年
??????2015年4月2日,宋某等人到榮成市某村為其父上墳,宋某點燃燒紙、香及鞭炮后便離開。隨后,宋某父親墳頭起火,因天氣干燥,過火林地面積共計48.6畝,燒死成材黑松樹278棵,2米以下的黑松幼樹280棵,造成經(jīng)濟損失人民幣19480元。案發(fā)后,宋某積極賠償村委會的經(jīng)濟損失,取得了村委會的諒解。
??????榮成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宋某過失引發(fā)森林火災,其行為構(gòu)成失火罪。鑒于被告人宋某犯罪以后主動投案,如實供述罪行,系自首,且能積極賠償該村村委會的損失,取得諒解,可以從輕處罰,遂以失火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
??????法條鏈接
??????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(guī)定:放火、決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(zhì)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(chǎn)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過失犯前款罪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??????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》第五十條、第五十三條規(guī)定:個人擅自在森林防火區(qū)野外用火的,將被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,造成森林火災尚未構(gòu)成犯罪的,林業(yè)部門可責令責任人補種樹木。
??????法官提醒
??????焚燒香燭紙錢、點鞭炮是傳統(tǒng)祭祀方式,但因祭祀不慎,火星飛濺落入枯枝草叢中容易引發(fā)火災,不僅會造成安全隱患,同時還可能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,得不償失。其實上墳燒紙并非清明祭祀的唯一方式,清明祭掃應該以傳承傳統(tǒng)文化和民族美德為主題,把對先人的祭祀作為一次感恩親情的懷念、崇尚美德的記憶。(來源:威海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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