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????仲裁的范圍應排除:第一,由婚姻、收養(yǎng)、監(jiān)護、扶養(yǎng)、繼承關系而產生的糾紛;第二,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糾紛;第三,農業(yè)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(yè)承包合同糾紛。除此之外,凡是國內、國際的經濟糾紛都可以約定威海仲裁委員會仲裁,這其中包括各類經濟合同糾紛、技術合同糾紛、知識產權合同糾紛、海事海商糾紛、各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糾紛以及其他財產權益糾紛。
??????特別提醒:勞動糾紛請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的勞動仲裁院解決。(來源:威海仲裁委員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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