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3日,《人民法院報》以《山東榮成:司法建議守護土地承包經營權》為題,聚焦報道威海榮成法院幫助村民化解土地經營承包權糾紛,以下為報道全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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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山東省榮成市人民法院向榮成市人和鎮(zhèn)人民政府發(fā)出司法建議書,并聯合鎮(zhèn)政府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。
人和鎮(zhèn)某村村民李某,在母親去世后,被村委會要求交還登記在母親名下的一畝承包地。多次溝通無效后,村委會于2023年將李某起訴至榮成法院。
立案后,人和人民法庭庭長鞠海峰開展實地走訪,并電話溝通了解案件起因、厘清爭議焦點,發(fā)現此案的癥結在于村委會對涉土地承包及流轉的法律規(guī)定不熟悉,對家庭承包的經營方式理解有誤??紤]到土地關乎村集體權益和村民切身利益,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該問題,將會有類似案件進入訴訟,鞠海峰遂從個案推及類案,在充分調研相關土地糾紛案例情況后起草司法建議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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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當前涉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多發(fā)、基層組織和農戶的法律意識不強等問題,榮成法院向涉案所在地的鎮(zhèn)政府發(fā)送了司法建議書,從規(guī)范合同訂立、明確各方權利義務、強化日常管理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,旨在從源頭減少糾紛發(fā)生。
司法建議發(fā)出后,承辦法官積極與鎮(zhèn)政府聯系對接,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,通過講明糾紛中存在的法律關系,詳細闡述有關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規(guī)定,最終村委會認可李某享有承包地的各項權益,當場提交撤訴申請書,糾紛得以化解。
“農村土地糾紛不僅是法律問題,更是民生問題。以司法建議作為推進這類糾紛訴源治理的重要發(fā)力點,跳出個案,挖掘更多引起類案多發(fā)高發(fā)的深層次問題,及時提出改進工作、完善治理的司法建議,能在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同類案件的發(fā)生?!本虾7灞硎?。(來源:《人民法院報》)